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发出“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于处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在刑事案件中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问题明确。国务院新闻01月11日记者招待会办公室主任介绍了有关情况。
“意见”等十六对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过程中侵权案件的法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管辖权,收集,采集效力,证据如何认定“营利性”犯罪和侵犯版权的7个问题。
网络侵权的明确的量刑标准
熊副 高人民法院总统大选,介绍,该“意见”的关键一条消息是网络的信念和知识产权标准,刑事侵权判决作出明确,运作的要求,从非法经营额,和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工作的点击数,注册会员人数进一步明确。为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实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具体和明确的法律依据。
“意见”规定,以利润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传播,通过信息网络中的其他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美术,摄影,录像作品,录音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具有下列情形的规定,是刑法第二百十七“其他严重情节”:非法业务五万元以上的金额;散布在五百(部)以上的其他作品总数;蔓延给他人的实际工作需要比五万多次数;成员传播他人作品的,达上千种以上的成员;的金额或前款人数不超过标准,但有两个以上标准,分别一半以上。
刑法第二百下版权侵权的规定为牟利十七岁,是“性质严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罚款。
“商业目的”确定更具体的
熊选,引进刑事侵犯版权,“营利性”的这个问题,“意见”规定的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通过对犯罪的特点,一些网络信息,作出更具体的规定,与过去相比一般条文更清晰,更具体。
“意见”规定,对侵犯版权的刑事案件,除了销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要在付费广告刊登在其他捆绑的第三方直接或工程,间接工程等收费;转交他人作品,或者侵犯他人上传的网站或网页出版的作品提供付费广告服务,直接或间接收取的费用;为成员表示发送他人作品,接受会员注册费或其他费用。
据介绍,“意见”的另一个新亮点是企图犯下的商标问题的规定。尚未出售,并检获的伪造商标的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有必要根据定罪和判刑。 “意见”的这种“不卖”或定罪量刑标准“,一些销售”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依法刑事试图根据。
区域犯罪,案件可处理
知识产权刑事侵权案件的管辖问题,根据“意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的规定。必要时,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贮存场所,运输,销售,侵权作品的传播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在Web服务器的位置,网络接入,网站的创建者或管理员位置,按工作地点侵权的权利人真正的犯罪行为所致。
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数量已承诺由警察或在其管辖的主要犯罪公安机关共受理第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根据,由公安指定共同的上级管辖机关争议管辖权公安机关的数目,要求批准逮捕,移交在人民检察院,同级检察机关,由当地公安机关起诉人民的法院受理。
不同的犯罪嫌疑人,与一对侵权产品实施区域涉及制造,储存,运输团伙的犯罪团伙,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销售,和案件处理的要求与有关公安机关调查可能需要一致提请批准逮捕,移交在人民检察院同级起诉,由当地公安机关的起诉,人民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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