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涉黑老大文强被判死刑重庆市民放鞭炮庆祝(图)
“今天判处文强,是我们 大的愿望”
4月14日下午,重庆。
文强在法庭内等待宣判时,王天伦涉黑团伙的受害人之子潘经理,举着一张毛笔写“罪有应得,死有余辜”的白纸站在重庆市政府门口。“我父亲潘桂生就是被王天伦一伙活生生暴打致死,长达7年之久未能绳之以法,就是得到 大的黑社会保护伞文强的包庇纵容。”
长长的纸几乎遮住了潘经理的整个身体,上面写着黑色的大字:“今天判处文强,是我们 大的愿望,也是对死去的父亲一种 好的宽慰,父亲啊,您的血不会白流!血债要用血来偿!”
“我们受害人家属万分感谢重庆市委、市政府的英明决策,感谢公安机关果断行动,扫除黑恶势力,还百姓一片蓝天!”
个子不高的潘桂生遗孀符照秀表情肃穆,也将一张墨笔字举在胸前:“亡夫潘桂生,法律为你昭雪!”
16时45分,主审法官宣判文强死刑。仅半个小时之后,重庆市委门口、市公安局门口、法院门口等地方就有人拉了横幅:“党中央英明”、“文强死,重庆安”、“法律万岁,亮剑山城”,几处街头都有人在放鞭炮。
两路口是重庆市的繁华地带,有人在散发传单,上面左边是警察在文强家里搜出的大足石刻佛头,右边是文强的脸制图而成的佛头。
传单上写着:“俗话说,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佛都被不法分子弄成了断头佛,何况是文强。”“佛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当国家级文物佛头在文强家中注视着文强收黑钱、霸民女、耍特权,无恶不作,佛家的虚怀也无法容下文强的罪恶了!”
“看看文强家里那些家产,靠工资他十辈子也买不起,全部是贪来的,还要留着这样的败类来贪污吗?来欺压百姓吗?不!这样的贪官应该早就送上刑场了,要是用铡刀的话,应该用‘狗头铡’。”
“一个分管刑侦的领导,故意让那么多刑事案件悬而不破;一个主管打黑的警察局长,却在私下和黑社会头头勾肩搭背;一个本该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务员,却在背地里危害人民的利益!”
现场不少重庆市民接到传单,笑着议论传看。
[鼎誉网科整理摘抄图片]
4月14日,群众在重庆市司法局外散发文强被制图成佛头的传单,一位“山城棒棒军”接到传单。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民在重庆两路口广场拉起横幅,放起鞭炮。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民在重庆市委门口拉起“党中央英明”的横幅。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所谓“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重庆五大黑帮的“保护伞”文强因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等5人未当庭表示上诉。
文强强奸罪名成立
经审理查明,1996年-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200万余元,其中文强与周晓亚共同受贿449万余元,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五大黑帮,收受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财物75.65万元,文强家庭财产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另外,法庭认为,2007年8月,文强授意他人劝女大学生巫某某大量饮酒后,文强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
妻子听判瘫倒在地
此外,法院还对文强的妻子周晓亚作出判决,周晓亚因利用配偶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与文强共同非法收受财物449万余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将对文强犯罪所得2260万余元、黄代强犯罪所得256万余元、赵利明犯罪所得37万余元、陈涛犯罪所得37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
周晓亚在听到判决后,当庭失声痛哭,瘫软在地。
市民闻讯一片欢呼
14日下午,离文强宣判还有一个小时,庭外便聚集了数百名市民。“我就是等这一天。”家住解放西路的王先生称,自己吃完中饭,便来到五中院门口。没料到,早就有上百位市民等候在这里了。
14日下午5点,在得知文强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在法院门外守候的市民爆发出了一片欢呼声。“文强就应该判死刑!”“判得好!”市民赵先生满脸笑容地说,自己从去年以来,就关注文强案,对于这个判决,他感到很满意。
案件焦点
案中张大千画是仿品
2月2日,重庆五中院对文强等人涉黑案进行第一次庭审,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价值人民币364.12万元,并当庭举示了依法委托重庆市价格认证中心聘请的文物专家所作的价格鉴定结论。对此,文强、赵利明及其辩护人均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休庭后,法院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画为一般仿品。
14日上午,法院对文强涉黑案继续开庭审理,经过庭审质证,法庭认为,国家文物局是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其下设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所作的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应予采信。故对指控该画价值364万余元的事实不予认定。
审判长释法
文强为何
被判死刑
文强是目前重庆“打黑大审判”以来唯一一名被判处死刑的高官,宣判后,该案审判长王立新就社会关注的判处文强死刑的问题予以说明。
审判长王立新介绍说,在对受贿犯罪分子量刑时,不仅要依据其犯罪数额,而且还要根据其受贿情节、受贿行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综合因素全面考虑。
王立新表示,就本案而言,文强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且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人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影响极其恶劣;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在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财物后,不履行法定职责,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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